其他

绥德县出租车打表计价追踪

2017-03-29 李慧 绥德e播报

自2017年2月16日起(正月二十)至今,绥德县225辆客运出租车正式实行里程打表计价已经一个多月,近日,县城客办陆续接到乘客投诉,同时,也有不少司机向城客办反映了实际运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。据了解,司乘发生纠纷主要集中在夜间租价、停车计价、出租车拼客以及乘客拒绝打表等方面。

问题1:为什么夜间打车比白天贵?

    “下午我从明星家园打车到三十米大道6块钱,晚上回家的时候同样的路程就变成了8块钱,晚上咋比白天贵那么多?”王女士有些不解。在采访过程中,不少乘客也提出了这样的疑问。

“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,从事夜班工作的员工享受夜班津贴。出租车驾驶员夜间行驶也属从事夜班工作,理应享受夜班津贴,另外,由于夜间出租车的空驶率比白天高,因此,在制定运价时为确保夜间尤其是下半夜的服务,决定加收夜间服务费,以此来鼓励驾驶员夜间营运服务。”相关部门负责人说,“关于出租车夜间租价,绥德县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发文《关于对出租公司运营实行里程计价的通知》(绥政价发【2017】2号)中明确规定,出租车打表计价方法具体为:起租价为5元,起租里程为2公里(含2公里);里程计价按排气量和里程计算,1.6L排量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1.4元,1.3L排量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1.3元;夜间行驶时间为晚22时至早6时,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加0.3元。所以,同样的里程,晚上打车会比白天贵一些。”  

问题2:为什么停车等待还要收费?

    “我天天从金阳光打车去二康上班,一直是7块钱,今天在观云阁附近堵了一会车,结果成了10块钱,当时司机也没说让我下车,也没有告知我停车收费,我还以为就按路程计价的……”为此,刘女士打电话向城客办投诉了司机。

城客办处理投诉的负责人说:“根据《关于对出租公司运营实行里程计价的通知》(绥政价发【2017】2号)文件规定,‘停车等待5分钟(含5分钟)内不加价,超出5分钟计价1公里,特殊情况因等待时间过长与消费者协商确定’。实际上,在绥德县城,停车等待五分钟以上的情况非常少见,这次也是因为街上发生突发事件造成道路拥堵,导致交通瘫痪,出租车难以通行,但不管怎说,司机有义务告知乘客停车等待的收费标准;如等待时间过长,可以协商收费或让乘客选择继续乘坐或下车。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如此规定的。”

问题3:为什么出租车可以随便拼客?

“早上我从神龙大道打车去县政府开会,一路上司机停了三次车招揽乘客,也没征求我的意见,最后拉了个祥云名苑的乘客,还绕了一段路,先送的人家,我不想与他发生口角,就默认了。我是因为时间紧急才打车,为的就是快,结果这样停几次耽误不少时间,开会差点迟到。”张先生很无奈地向记者诉说自己的打车经历。据了解,出租车拼客现象在绥德屡见不鲜,打表计价以来,虽有所改善,但依然存在。

“按照相关规定,出租车可以拼客,但是要征得车上乘客的同意,如果乘客不同意,那么就不能半路拼客,如有纠纷,可向我们投诉。”城客办负责人说,“出租车打表计价以来,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,严厉打击出租车不打表、不出具发票、中途甩客、因雨雪天气、节假日提高起租价等行为,同时,认真处理每一起投诉案件,尽可能地规范出租车打表计价行为,维护乘客合法权益。”

对于出租车打表计价,不仅乘客有不解和诉求,出租车司机也有些许无奈。

“这段时间以来,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实行出租车打表计价,但有时候,也遇到些麻烦。记得有一次,一个乘客从南关打车到心康大酒店,上车时他也没问是否打表,上车后,应该也看见我打表了,到了后却只给5块钱,并说一直以来,他都是打车5块能到心康,我说现在出租车都实行打表计价,他却说完全不知道,上车时我也没有告知他,最终,为避免纠纷不了了之。也有时候,乘客直接就问五块拉不,一说打表就摆手,还说你不拉总有人拉,事实上,也有些司机不打表,没人就拉。这让我们也很为难,到底是打表还是议价?”出租车司机王先生也道出了同行的心声。

对此,城客办负责人表示,将会加强对出租车运营者和司机的管理,同时,希望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出租车计价收费,多方共同努力保证出租车打表计价的顺利实施。




附:

关于对出租公司运营实行里程计价的通知

县各出租公司:

随着经济的发展,根据我县城市区域不断扩大,红色旅游逐步形成,结合出租汽车运营整体情况,本着公平透明的原则,制定出租车计费实行里程计价。

经局务会物价与交通局研究提出,县常务会同意,计价方法具体为:起租价为5元,起租里程为2公里(含2公里);里程计价按排气量和里程计算,1.6L排量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1.4元,1.3L排量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1.3元;夜间行驶时间为晚22时至早6时,超出起租里程每公里加0.3元;计价办法为四舍五入制,确定到元,计价器超出起租里程每100米计价一次;停车等待5分钟(含5分钟)内不加价,超出5分钟计价1公里,特殊情况因等待时间过长与消费者协商确定;运营在高速公路上的有关费用与消费者协商确定;出租车不得因雨雪天气、节假日提高起租价;不得在城区内通山路段拒载。

此标准从2017年2月16日起执行,(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2月15日试行)请各出租公司遵照执行。


绥德县物价局

绥德县交通局

 2017年1月9日







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